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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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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之南的话,神得意,虽然垂着首的郑之南并不能看到。

李耀说:“我没听清,你再叫一次。”

“哥哥。”清雅平静的嗓音,每叫一次哥哥,李耀的心便比之前更柔一些。

李耀伸手对郑之南说:“过来,今天的字还没有练。”然后看着郑之南把手放在他的手上,他则握住,拉着他到书桌后面,手把手教他练字,故意找一些笔画繁复的字给他练,不这样的话,他就没机会握住他的手。

简单的字,郑之南自己就可以写的很好。

因为李耀就算是练字的态度也很严肃,郑之南从未想过,这手把手里有什么私心,只觉得,六皇是个极好极好的人,虽然他。

有很多小心思,李耀从不说,郑之南也从不知晓这其中的温

回到晋王府,李耀先车,没和郑之南多说什么就了府,等郑之南车后,家亲自领着他,将他安排好住,同时让他以后在李耀的书房当差。

这份工作对于郑之南来说,再轻松不过,他最喜的事就是待在有书的地方,之前知里有藏书阁,就极其羡慕在藏书阁当差的太监,那也是他在里唯一想待的地方,觉得会很安逸,也能远离是非。

现在记起现代的一些东西后,郑之南终于知自己为什么会向往去藏书阁,大概是想起了上学时,自己的一个梦想,那就是去当图书理员。

藏书阁的太监和图书理员也没什么差别了。

想到这里,晚上睡在床上的时候,郑之南忍不住笑了。

虽然是第一次来王府,但那一晚,是郑之南这十年来,睡得最踏实的一晚,什么都不用想,也不用时刻绷着绪,整个人都很放松。

他甚至还了一个梦。

当梦醒后,郑之南认为自己应该是个穿越者。

因为那个梦是完完全全的现代社会。

在梦里他和他最好的朋友走在去学校的路上,他们都穿着宽大的运动校服,凤君手里拿着一盒还没喝完的酸,因为听到他讲得一个笑话,忍不住笑起来。

可能是面包吃多了,凤君把酸递给郑之南。

“我实在喝不了,之南,你帮我喝了吧。”凤君本来走的比郑之南快,但因为喝不完酸,为了让郑之南帮他喝,已经站在了原地等着郑之南走过来。

郑之南二话没说,甚至习以为常的接过酸,笑着说:“知啦,不会浪费掉的。”

凤君看郑之南接住酸后,伸手勾住他的脖说:“我就知你最够意思!”

凤君的全名叫林凤君,一般人知凤君的名字时都会觉得,凤君这两个字也太像是女孩的名字了。

最初郑之南也不理解,为什么要这样叫,还是凤君跟他解释了,郑之南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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