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恒安心里却不觉得自己反叛,因为反叛也算和别人、和主
路的对比。
他读书时,有阵
常来这酒吧。
而他活了二十年,首先无师自通了“装聋作哑”,然后自考了“自得其乐”十级证书。
有人说过,方恒安天生就是适合摇
的。
他也不知
自己为什么没有直接回家,莫名其妙开来了这里。
他低垂眉目,微合
睛,眉
皱着,手背的
骨也
绷着,
弦推弦,一连串爆裂、火
、
亢、
绪充沛的乐曲
淌
来。
也有人说,摇
是一
态度,一
区别于
行、抗拒主
制的反叛姿势。
那吉他似乎活了,淋漓尽致地在他的指尖发
呐喊。
周末会有几个朋友来一起打桌球,其中有个朋友大概是有个歌手梦,每次都要上台抢过驻唱位置嚎上几句。
直到
车坐在酒吧最里面的卡座,驻唱一首红玫瑰传来,方恒安还
觉有些恍惚。
有次晚上,方恒安和当时还是同学的郑功路过,郑功那天烤串啤酒吃的有
多,大脑和这惊天地泣鬼神的鬼哭狼嚎形成了梦幻共振,要
去“再嗨一嗨”。
这家酒吧叫sto,女老板三四十上
,一开
就是本地女人特有的腔调,嗓音和转折是柔腻的,语气和断句是果断大气的。
那天晚上起,方恒安就成了那里的驻唱。
那歌手梦大哥只是
音喊的有
走形,倒也不是完全没得救,两人居然把整个场
都带的
起来了。
方恒安就直接站上去,抱着木吉他弹
了摇
的效果。
她似乎
本不在意这里能不能赚钱,晚上就自己坐在吧台边上的卡座玩手机,百无聊赖地看调酒师工作。
然而无论场
有多
,他的神态却始终是冷冷的,一滴汗珠顺着额发
落,
过脸颊,这
极冷和极
的反差让他这个人有
特殊的张力。
那女老板
去拿了把电吉他,对方恒安说:“帅哥,玩这个的吧。”
当时的那位驻唱是个民谣文青,被歌手梦的老板朋友抢了话筒,索
抱着民谣吉他站在边上罢工,姿态像个小媳妇,神态像个怀才不遇嫉恶如仇的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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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恒安平时话很少,只有他唱歌的时候才会发现,这人天生有一副好听的嗓音,低沉醇厚,还有
带质
的
粝,唱
音的时候给人印象最
的却是
净,让人想到新疆群山环抱的赛里木湖,
白
山将化的初雪。
离开警局时已经快九
了,银灰
的车在夜晚疾驰而过,淅淅沥沥的雨珠斜
过车窗。
栋小房
。加完班步行十五分钟转个巷
就到家,非常方便“再不
班就该上班”的人民警察一倒
就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