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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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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恒安心里却不觉得自己反叛,因为反叛也算和别人、和主路的对比。

他读书时,有阵常来这酒吧。

而他活了二十年,首先无师自通了“装聋作哑”,然后自考了“自得其乐”十级证书。

有人说过,方恒安天生就是适合摇的。

他也不知自己为什么没有直接回家,莫名其妙开来了这里。

他低垂眉目,微合睛,眉皱着,手背的骨也绷着,弦推弦,一连串爆裂、火亢、绪充沛的乐曲来。

也有人说,摇是一态度,一区别于行、抗拒主制的反叛姿势。

那吉他似乎活了,淋漓尽致地在他的指尖发呐喊。

周末会有几个朋友来一起打桌球,其中有个朋友大概是有个歌手梦,每次都要上台抢过驻唱位置嚎上几句。

直到车坐在酒吧最里面的卡座,驻唱一首红玫瑰传来,方恒安还觉有些恍惚。

有次晚上,方恒安和当时还是同学的郑功路过,郑功那天烤串啤酒吃的有多,大脑和这惊天地泣鬼神的鬼哭狼嚎形成了梦幻共振,要去“再嗨一嗨”。

这家酒吧叫sto,女老板三四十上,一开就是本地女人特有的腔调,嗓音和转折是柔腻的,语气和断句是果断大气的。

那天晚上起,方恒安就成了那里的驻唱。

那歌手梦大哥只是音喊的有走形,倒也不是完全没得救,两人居然把整个场都带的起来了。

方恒安就直接站上去,抱着木吉他弹了摇的效果。

她似乎本不在意这里能不能赚钱,晚上就自己坐在吧台边上的卡座玩手机,百无聊赖地看调酒师工作。

然而无论场有多,他的神态却始终是冷冷的,一滴汗珠顺着额发落,过脸颊,这极冷和极的反差让他这个人有特殊的张力。

那女老板去拿了把电吉他,对方恒安说:“帅哥,玩这个的吧。”

当时的那位驻唱是个民谣文青,被歌手梦的老板朋友抢了话筒,索抱着民谣吉他站在边上罢工,姿态像个小媳妇,神态像个怀才不遇嫉恶如仇的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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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恒安平时话很少,只有他唱歌的时候才会发现,这人天生有一副好听的嗓音,低沉醇厚,还有带质粝,唱音的时候给人印象最的却是净,让人想到新疆群山环抱的赛里木湖,山将化的初雪。

离开警局时已经快九了,银灰的车在夜晚疾驰而过,淅淅沥沥的雨珠斜过车窗。

栋小房。加完班步行十五分钟转个巷就到家,非常方便“再不班就该上班”的人民警察一倒就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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