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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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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初特别想吐槽文原著,到底是什么垃圾作者,闲的发霉才写垃圾剧!各狗血桥段,为了凑字数各编写矛盾,最终汇聚成达五百万字的篇!

宋琛幽幽看着这傻大个,仿佛是在照镜

或者是《程轻云传:我靠着当替苟到最后的日》!

里里外外充斥着狗血元素的垃圾里,有着各各样的狗血节!其中,程轻云的未婚夫托斯,也是狗血的元素之一!

斯无比珍地牵着程轻云的手,离开这是非之地。留面面相觑的顾初和宋琛。

我以前也是这傻x样儿?毫无保留地信任程轻云?

还可以叫《那些瞎的男主男们》;

顾初:“宋叔叔...程阿姨要对付你,小心呀。”

顾初无力吐槽!

果然是托斯!

斯踏踏实实了程轻云一辈,还中途被程轻云当枪使了好几次,依然无怨无悔。

宋琛摸摸顾初的小脑袋:“放心,她动不了我的——咳咳,初初,程轻云回京都的事不要告诉你妈妈,更不要说我今天和她见过面,知吗?”

斯!

--

“算了,我们先回去吧。”程轻云拉着托斯的手,柔声

被蒙在鼓里的托斯,还在言不逊:“宋先生,你不珍惜的人我会珍惜;你不的人我会捧在手心里。你泼到轻云上的脏,我会一一替她清理净。”

瞎?程轻云哪里替我说过话?

文原著结局分,原文女主顾曼昔香消玉殒,宋琛取消了和程轻云的婚约。程轻云并未一蹶不振跌落谷底,她远赴国,意外成为明氏集团的小,还和国富豪托斯结婚。

斯摇:“你这傻丫,他欺负了你,你还替他说话。”

但是——

宋琛:...

在原著里,坏事尽的程轻云完全没有受到惩罚,相反她一生富贵,衣无忧,成为人人羡慕的阔太太,还生了个玲珑致的女儿。

顾初:...

看到曾经盲心瞎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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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托斯,他童年遇到的小女孩是顾曼昔...后来托,结实了程轻云。程轻云有着和顾曼昔相似的脸,上还佩着那条红宝石项链,于是,托斯认定程轻云就是他的初恋。

斯和男主宋琛一样,标准的瞎心盲!都把程轻云误认为是童年的初恋!

这本文原著,完全可以改名为:《一条红宝石项链引发的一千误会》。

因为,从某意义上来讲,托斯在《总裁的天价替契约妻》这本里,算是男...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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